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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绥消防率先依托社区警务站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4】

2016年06月21日08:5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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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绥消防率先依托社区警务站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4】

人民消防网崇左6月21 日电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警务站队伍发展,崇左市扶绥县消防大队立足辖区实际,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根据“规范带动,试点引领,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率先依托城区公安派出所分管的社区警务站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充分发挥公安、消防和社区警务站集中开展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的联勤联动机制,实现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和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

坚持“二个目标”,高站位创新思路。一是发挥职能,实现统一调度。扶绥大队认真贯彻落实部局、总队和支队有关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部署,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请示汇报建设工作事宜,明确社区警务站存在人员充足、场地适宜、车辆固定和对辖区街道熟悉、常态化巡街、灵活机动的工作性质等优势,确定依托社区警务站建立微型消防站,实行110指挥中心与119指挥中心一体化联动,即110指挥中心接警,同时调动消防部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出动;119指挥中心接警,消防大队同时调动社区微型消防站出动。二是整合资源,实现联合防控。充分运用社区微型消防站常态化流动阵地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固定阵地优势,建立扶绥县公安、消防、重点单位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联勤联动机制,结合日常治安和重大节日的巡逻活动,对辖区街道、社会单位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县公安局或县消防大队第一时间调动社区微型消防站,自动整合社区微型消防站和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协同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疏散、财产抢救等工作,确保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坚持“三个保障”,高标准建立试点。扶绥县依托县城区城厢派出所分管的城西、城东、城南社区警务站作为试点,高标准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规范落实“三个保障”,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社会火灾防控等工作。一是人员保障。城西、城东、城南社区警务站,每站配备1名站长、至少20名队员,开展微型站日常管理、业务训练、灭火演练、消防培训等工作和落实火灾扑救、防火巡查等值守联动职责;二是装备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使用社区警务站现有巡逻车、摩托车、手持对讲机、外线电话,配备足量灭火器、水枪、水带、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消防腰斧等站房器材,分别设置于站房内和日常巡逻车上,建立了有固定阵地、有流动力量的流动型消防站;三是经费保障。扶绥县人民政府划拨专项经费作为灭火救援出动补助,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参与灭火救援,按照《扶绥县公安消防大队灭火救援奖惩制度》执行,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同。

坚持“四个举措”,高起点全面推广。一是试点先行,全面推广。大队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思路,在县城区设立城西、城东、城南社区微型消防站和县人民医院、江滨大酒店消防安全重点微型消防站试点,并结合辖区行业类别和基层社区建设特点,选取有代表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进行推广建设,进而推动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乡镇社区全面建立微型消防站;二是培训到位,规范运作。大队安排专人,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集中和个别培训。即按照试点建设标准,定期组织社区警务站队员到队进行集中性的规范化理论学习和模拟操作训练,并走进社区微型站对个别存在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指导,确保每名队员懂理论、能操作;三是督导到位,确保进度。大队结合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求,将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政府消防工作内容,运用政府主导作用,成立微型站建设督导小组,定期对社区微型站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加快推动建站进度;四是宣传到位,纵深推进。大队积极联合县广播电视台、今日扶绥报社,并借助消防论坛、官方微信、腾讯QQ群等平台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进行多形式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微型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微型站全面推广建设。(黄珍霞)

(责编:赵海林(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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