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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攻坚整治中央综治办书面警示区域性火灾隐患

2016年12月14日13:3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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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攻坚整治中央综治办书面警示区域性火灾隐患

人民消防网昆明12月14日电  昆明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攻坚整治中央综治办书面警示的4处区域性火灾隐患,确保按期摘牌。

坚持政府统揽,推动责任落实。发挥政府统揽牵头作用。先后3次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王喜良市长就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做出专门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带领城管、规划、住建等部门实地调研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现场办公解决整治难题;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刀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对策,安排部署整治任务。逐级明确行业部门责任。全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逐一明确了4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所在地政府、各相关部门整治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全民动员齐心抓的工作局面。结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市政府结合临违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优先将西山区船房村、经开区阿拉社区、官渡区蛤蟆山片区和六甲片区商贸市场等4个火灾隐患突出的片区纳入重点整治拆除计划;官渡区优先将官渡街道办、小板桥街道办、关上街道办、六甲街道办,经开区优先将阿拉街道办辖区内的临违建筑纳入重点整治拆除计划,进一步摸清底数,规定任务措施,限时办结。

全面从严整治,提升防控水平。挂牌警示督办。市综治委专门对前期整治效果不理想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继续实行挂牌及书面警示,市消安委分别对官渡、经开、盘龙、五华、西山下发《消防安全预警》,督促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倒排工作时序,确保在挂牌整治及书面警示时间内完成整改完毕。找准整改对策。组建一支18人的消防技术服务队,进驻区火灾隐患场所蹲点指导隐患整改;各地联合公安、住建、规划、安监、城管等部门对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实地调研,切实摸清单位群众的正真诉求,找准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并逐项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治责任、时限、人员、保障等方面都得到有效落实。通告助推整治。支队印制5万份《关于集中整治临时违章厂房、仓库、市场等场所火灾隐患的通告》,从五个方面明确整治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中央综治办书面警示的4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区域广泛悬挂粘贴,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氛围,确保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多方发力推进,整治效果明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西山区船房村投资43万余元增设了2个消防器材应急点,成立了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配备了消防器材装备;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补建41个消火栓,对4处路面进行了扩宽;官渡区蛤蟆山片区投入30万元购置了1辆消防车、1辆运兵车、一批消防器材并配备20余名志愿消防人员。隐患问题彻底肃清。目前,西山、经开、官渡共实施三停1家,清理“三合一”场所81家,清理190余人,清理易燃易爆物品1500公斤,拆除除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作坊、仓库35415平方米,彻底消除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消防安全。通过整治,各地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公共消防安全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使得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消防,各地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和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夯实了社会火灾防控基础。

探索长效机制,推动常态整治。总结固化经验。认真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和经验,推动全市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有力。明确整治标准。针对区域性火灾隐患特点和规律,率先提出了“五个必须”整治标准,即:“必须清除“三合一”场所;必须满足水源要求;必须配备简易消防设备;必须拆除影响消防车通道的临违建筑;必须组建微型消防站”,要求各地在整治过程中,严格落实“五个必须”要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整治到位。推动整治常态。支队在总结整治经验的基础上,以着力推动政府及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职责为抓手,从抓实隐患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刚性执法、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入手,切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杨坤会 冯莉莉)

(责编:刘天宇(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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