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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新消防多项举措全力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

2016年11月04日09:0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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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消防网崇左11月4日电 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广西崇左市大新县消防大队立足当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明晰各方职责,健全管理体系。一是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大新县消防大队提请县政府建县、乡镇两级政府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县政府和乡镇政府政府对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管、督促指导、安全服务等职责,有助营造各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从设计、施工、验收、投用等环节,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业主、使用人、入住单位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针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建筑,确立统一管理制度,由业主、使用人设立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单位,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加强消防监督,建立排查制度。为做好高层建筑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大新县消防大队集思广益、不断探索,真正将辖区高层建筑数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摸清底数。按照“片区管理、逐栋建档、分层设防”的火灾防控体系,以街道、社区划分网格,逐栋排查、逐栋填表,确保辖区高层建筑信息资料详实。二是定时更新。结合工程审验契机,充分有效掌握在建高层建筑数量,及时将新增的高层建筑建立信息表,确保对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资料实现实时、全面和真实的工作效果。

探求长效机制,集中开展宣传。一是楼栋自主管理。大新县消防大队将所有高层建筑的物业公司纳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创建范围,对其责任人、管理人实施培训指导,督促其自主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宣传和演练活动,提升“四个能力”水平。二是群众全覆盖宣教。督促每栋高层建筑(小区)建立由物业保安、楼栋宣传员、物业成员组成的志愿消防队,由大队不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后,每月通过入户宣讲、集中培训、发放资料、组织演练等方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栋高层建筑楼内群众实现“三个一”:至少收到一份消防资料、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宣传教育,至少参加一次消防培训或演练。(黄艳红)

(责编:邹宇轩(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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