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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擅自施工 新疆新源消防依法处罚有关企业 

2016年11月03日14:0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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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消防网伊犁11月3日电 “你好,我是新源县公安消防大队执法监督员,你知道你们的行为属于消防违法行为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新源县浅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华机电4s店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2016年11月2日16时,伊犁新源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对新源县新城区新源县浅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华机电4s 店工地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依法审核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新源县浅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华机电4s店的消防违法行为,新源县公安消防大队执法监督员依法处罚的同时从三个方面讲解了该场所消防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一是未经消防依法审核擅自施工,意味着该场所的设计图纸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有可能某些部位及消防设施设计就会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材料没有经过消防审核,无法判定所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图机构是否具备合法资质;三是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没有消防现场勘查环节,一旦出现防火间距不足、不符合消防设计,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大队执法监督员的详细、耐心的讲解,场所负责人表示:接受消防部门的依法处罚,尽快严格按照消防审核程序申报,非常感谢消防大队的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刘芷伶)

(责编:刘天宇(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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