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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派出所321工作法推动消防基层基础实现六个新突破

2016年10月08日16:3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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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消防网北京10月8日电 自今年4月底北京市推行派出所消防321工作法以来,全市350个派出所积极作为、主动发力,在推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上发挥了“四两拨千斤”作用,实现了落实消防责任、排查火灾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发展多种力量、广泛宣传发动、维护形势稳定“六个新突破”,实施处罚2325起,督改火患20余万处,火灾起数、亡人数下降25%和20%,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主动“发力”推动落实消防责任。

按照消防“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街道乡镇直接责任”的要求,全市各分局派出所着眼整体、把握关键,打通街道乡镇消防直接责任和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由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负责人组成的消防联席组织,与社区(农村)“两委”负责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设立消防工作室、加大消防经费预算,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和社会管理同考评、同督查,综合运用考评督查绩效,凡工作不力、发生亡人火灾的,约谈问责社区(农村)“两委”负责人。

竭心“尽力”全面排查火灾隐患

全市各分局派出所采取“全所民警齐抓、社区民警分片”的措施,按照“不漏一个社区、一个村屯、一个单位和场所”的要求,全面开展“六小单位”等辖区社会单位基础底数摸排和隐患整治,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台账机制,实施罚款780起132.2万元、拘留665起719人、警告880起、临时查封31处,督改火患20余万处。其中奥运村派出所老民警与前置警力捆绑作战、创新措施,通过“听、看、谈、罚、访”整改火灾隐患2825处,88家社会单位由“消极怠慢”变“主动配合”自查自检消防安全。

善于“借力”解决消防突出问题。

全市各派出所会同综治、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多层次会商、多角度整治,借力解决消防突出隐患。其中西城政治中心区各派出所推动胡同区每隔25米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器材箱;大栅栏派出所督促为50处文保院木质楼安装消防水喉,为8000户老旧居民更换液化气软管管箍;奥运村派出所推动为180余位鳏寡孤独老人安装无线烟感报警器;清源路派出所推动投入300万元为老旧小区建电动车停放场所;房山25个派出所清理非法涉危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489家。

激发“活力”发展多种消防力量。

针对微型消防力量灭小、灭早、灭初期的优势,全市各派出所推动全市327个乡镇街道将农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作为“折子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已推进村(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整合社区保安、物业管理人员、治保分子等网格力量,建成2100个社区(农村)微型消防站,并通过合理编组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反复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反应速度,激发运行活力。其中顺义22个派出所推动街道乡镇建成346个社区(农村)微型消防站,通州台湖、马驹桥、张家湾等乡镇为40个重点村配备42部消防车。

发挥“合力”深化消防宣传发动。

全市各分局派出所充分发挥自身“点多面广、身在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发动社区和农村全面张贴防火公约和致居(村)民的一封消防信,指导社会单位定期开展防火、灭火和疏散演练,集中对鳏寡孤独、拣拾破烂、精神病等重点人登门入户消防提示,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活动1300余场,发放消防宣传资料520万份,利用各类视频载体滚动播放消防提示50万条次,受教育人数800多万人,其中奥运村派出所配备10台消防宣传车、制作10万份宣传手册广泛发动,西单派出所在力学胡同设点“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

担当“主力”火灾形势明显好转。

真招实招,管用就是好招。派出所消防监督321工作法推行实施半年以来,经过“初期摸索—推广试点—全面铺开”的运作模式,全市350个派出所4669名社区民警补齐了基层火灾防控“力量短板”,全市火灾形势明显好转、消防基础工作实现突破,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和20%,最大限度降低了“小火亡人”事故。其中奥运村派出所实现了辖区“零火灾”,促进了治安和刑事类警情低位运行,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比提升4个百分点,位列朝阳分局49个派出所“榜首”。

何为“321”工作法?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321工作法”,是为补齐基层火灾防控力量不足、化解群众身边的火灾风险,北京市公安局今年创新推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主要内容是三查、两清、一发动,其中内容涵盖了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内容,是对多年来本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经验的提炼和总结。

“三查”包括: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二查无证电气焊以及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和私拉乱接电线,在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以及违规使用“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等违法行为;三查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两清”即督促清理居(村)民楼院楼梯、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等地堆放的可燃杂物;督促清理楼梯、过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地存放自行车,设置栅栏、水泥墩等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一发动”就是要发动、监督村(居)委会、社区等力量广泛开展各项消防工作。

关于执法:与以往不同的是,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隐患性质、具体情节,派出所民警可以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实施警告、罚款,以及临时查封、拘留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把堵塞通道等群众身边的火灾风险作为整治重点,明确了派出所可以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实施三类处罚情形,赋予派出所对单位可处5000元、对个人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权限,加大了小场所的消防监管力度,提升了基层火灾防控水平。(王 凯)

(责编:赵铭琪(实习)、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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