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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未审先建 云南鲁甸消防责令停工依法查封促整改

2016年08月11日13:2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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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未审先建 云南鲁甸消防责令停工依法查封促整改

人民消防网昭通8月11日电 为强势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全面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净化驻地城乡消防安全环境。8月10日,云南昭通鲁甸消防大队对一加油站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予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其依法进行了查封。

8月10日,鲁甸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鲁甸县茨院乡砖瓦厂对面的宇杰加油站正在施工修建,经询问项目负责人,确认该工程未到消防部门申报,属于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询问为何均未报审时,该场所负责人一脸茫然,对消防法律法规亦是一无所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耐心向该场所负责人解释消防法律法规,指出除居民自建房、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外的建设工程施工前均需向消防部门申报相关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动工。针对该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情况,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拍摄了现场视频和照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严厉惩罚违法行为,8月10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鲁甸县茨院乡宇杰加油站建设工程实施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其实施查封。同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后才可施工。查封过程中,大队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告知该单位负责人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理由、事实及依据。并在该加油站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贴了查封封条,且叮嘱场所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私自拆除封条。查封结束后,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再次一一进行了指出,向该场所负责人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要求立即制定出整改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并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

大队通过采取临时查封的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该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对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场所产生极大的威慑作用。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对问题单位、问题地点进行跟踪调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卯昌毕)

(责编:王起晨(实习)、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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