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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力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

2016年07月27日10:5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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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消防网北京7月27日电 为全面提升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市、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联合民政部门,积极提请属地政府领导带队,组织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整治、综合施策,全力提升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一线督导推进。按照总队党委要求,消防总队联动市民政局下发通知,集中一个月时间部署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各地区公安消防机构迅速响应,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领导汇报,提请政府统筹部署,部门警种联合行动,综合推进专项检查行动。石景山区副区长司马红、门头沟区副区长张满仓、李昕,房山区副区长刘胜国、顺义区副区长盛德利、怀柔副区长王赤、密云区副区长刘滨,延庆区副区长谢文征等20余位区政府领导,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芮波、房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闫伟、顺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马建辉、昌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孙国进、密云副局长丁勇、开发区公安分局贾建文副局长等30余位公安分局领导亲自带队,一线督导,确保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联勤联动,严厉打击整治。民政、安监等部门联合制定安全专家服务养老(福利)院工作方案,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查找隐患、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着力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民政、消防等部门联合行动,选派专业骨干力量,对全市养老院、福利院、养老照料中心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民政、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社会福利机构534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685处,临时查封3处,责令三停2家,罚款5.5万元。其中,海淀区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锁闭安全出口的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敬老院罚款10000元,对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北京市万寿阳光老年公寓罚款5000元;大兴区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北京市金鹤老年护养院罚款5000元。

三、科技创安,提升防范水平。民政局会同质监局制定《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强化科技运用,规范管理,提升安全防范水平。民政、消防部门联合组织对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针对性制定计划,利用福彩公益金安排专项经费,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市老龄委、消防局推动纳入年度全市老龄工作重点任务范畴和政府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项目,划拨专项经费为有需求的空巢老人家庭安装5000个独立感烟报警器。房山区政府落实546万元,为社会福利机构和弱势群体购置23779套独立烟感报警装置。昌平区政府启动招标程序,逐步为辖区养老福利机构落实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3000个。怀柔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子民一线督导庙城镇养老院、桥梓镇养老院等单位分别落实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100余个。

四、广泛宣传,强化自我管理。市、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主动发力,积极推动属地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结合福利机构老人、残疾人、儿童的认知特点,针对性发放、张贴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资料10万余份,督促各社会福利机构自行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480余场次,有效提高了自防自救能力。其中,大兴区消防、民政部门联合组织全区社会福利机构院长、安全负责人进行以“火场自救与逃生”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丰台区民政局组织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会,推动老吾老养老院等福利机构紧盯夏季防火、安全用电、消防常识、消防器材操作等内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20余场次,督促南苑社会福利中心等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逃生自救演练10余场次。(孟宪尉)

(责编:赵海林(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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