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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消防部门关注老幼群体消防安全

2016年01月19日09:03 |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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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近两个月以来我省发生的“小火亡人”事故,死亡者多为老幼群体。

2015年12月28日,河北邢台市一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86岁老人在自家单元楼发生的火灾中丧生;今年1月9日,衡水市安平县一平房失火,一名72岁老人死亡……

省公安消防总队工作人员还给记者讲过这样的案例:家住某市的王某曾有一个聪明漂亮的3岁女儿,然而几年前,一场火灾夺走了女儿的性命。由于当年正赶上汽油涨价,王某本着能省就省的原则,买了两大桶汽油存放在家中厨房。一天王某和爱人出去买菜,把只有3岁的女儿独自留在了家中。没想到煤气罐胶管老化,发生煤气泄漏,家中突然起火,将煤气罐、汽油桶全部引燃,一场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据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的一组数据,发生在我省的“小火亡人”事故中,14岁以下、60岁以上和身体残疾或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幼等群体人员占火灾亡人总数近50%。

“‘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反映出我省农村区域,特别是‘老、弱、病、残、幼’等群体的防火意识不强,自救能力差,一旦缺乏监护,容易成为‘小火亡人’的受害者。”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呼吁,消防安全更要关注这些群体。

发生在老人和孩子身上的悲剧最令人心痛。那么,如何保障独居或被单独留家的老幼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呢?

据介绍,今年我省消防部门将着重针对“老、弱、病、残、幼”群体开展一系列工作,比如发动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入那些“老、弱、病、残、幼”群体人员的家里,进行细致的消防安全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并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火逃生自救能力。

也有专家提议通过立法,禁止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让高龄父母独居,同时也应规定监护人不应将幼童长时间单独留家。

相比之下,科技手段的预防作用更强。

2011年,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专门提请政府支持累计拨付1100余万元经费为鳏寡孤独群体配备了报警器。

据我省出台的《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工作方案》显示,今后三年,省内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老年人和儿童集中的场所,居家养老、“空巢老人”等群体住宅将优先安装报警器。(王博)

(责编:赵海林(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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