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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基层消防官兵一专多能的几点看法

左晶

2015年12月23日11:55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手机看新闻

自首都消防部队实行防消合一体体制以来,防火和灭火工作的有机结合已经初见成效,加强了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解决了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充分发挥了防消合一的优势,大大提高了中队灭火救援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但是随着近年来,随着首都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消防专业力量和人才缺乏,社会专兼职力量专业技能不强,造成一些乡镇,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突出。所以笔者以为要进一步深化“防消合一”体制,借改革东风,整合部队内部防灭火资源,创新警务运行机制,发挥基层消防中队优势,将基层中队消防官兵培养成灭火员、火调员、协管员等一专多能的消防专业人才,这样才能充分整合部队内部防火、灭火资源,完善和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障各项消防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当前防灭火工作中几点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精通防火和灭火业务的人才的高素质人才缺乏。防火工作是一门专业技术,灭火工作更是一门深奥的科学,但由于体制和工作性质的问题,灭火人员只是侧重消,防也只是偶而想一想,临时学一学;防火人员只是侧重防,消也是工作职责所在,更不会去主动学习, 所以由于职责分工的不同,培养防灭火业务精通的人才,必须从基层抓起。

(二)消防监督警力严重缺乏。随着城市的发展诱发火灾的因素日益增多,许多隐患没有被排查出来,一些隐患久拖难改,更多的隐患又不断滋生,所以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困难。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的消防监督警力严重缺乏。以北京朝阳区为例,总面积为470.8平方公里,有23个街道、20个乡,但其防火警力目前才50余人。虽然该区聘请了消防协管员、又整合一次社会力量,赋予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但与专业的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还较大差距,所以发挥基层中队消防官兵的优势,将防火工作纳入基层中队工作职责显得尤为重要。

(三)信息资源共享的意识缺乏。防火人员对建筑或单位内部的结构、消防设施、人员组织结构以及消防产品的相关信息了解,灭火人员对车辆装备、周边道路、水源等情况熟悉,这些对于防灭火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交流信息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

一、在火灾事故处理中,发挥中队的“小火查员”作用。原始火灾现场能比较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房屋倒塌、火灾发展、蔓延的本来面目。基层中队到场后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并开展先期调查,对快速、科学查明火灾调查尤为重要。

一是要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在灭火战斗中,消防指战员在进行火情侦察时,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部位和起火点,在起火部位和灭火行动,特别是在扫残火时,尽量不实施消防破拆或变动物品的位置,以保持燃烧后的自然状态。火灾调查人员也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中队首车指挥员指挥灭火战斗,并在火场上主要负责与起火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保护和火灾原因的调查。

二是对火灾原因初步调查。中队到场后,除了进行灭火战斗外,后方指挥员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布置警戒,封锁现场,前方指挥员要对救出或疏散出的人员当场进行简单的询问。对起火点、起火源和起火物要达到“心中有数”。对于现场情况简单、火场过火面积不大、无人员伤亡的火灾原因进行初步认定,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火灾原因调查人员。对于火灾原因不清的火灾现场,中队前方指挥员和火灾原因调查人员要严格履行移交制度。

三是规范“火场文书”职责。火灾现场的照片和录像是火灾现场的客观反映,具有双重的证据作用。火灾现场的特殊性,不仅要求拍摄人员具有相当的摄影技能,还需要熟悉消防业务,既能满足火灾原因认定的需要,也能为日后的火灾警示教育提供第一手影像资料。因此,火场文书应能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广泛收取火灾现场的有关图片、影像资料。火灾参战单位都应按照总队《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归档,支队档案室每半年对所有完成将案卷移交。

二、实施防灭双重监督,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发挥“小建审员”作用。建筑工程的第一手消防资料也大多产生于建审阶段,所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是防火工作的源头。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一系列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基层中队对于火灾的成功扑救。

一是抓源头。于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防火处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同意后,应在内部网站公布,符合消防安全重点的,辖区中队应及时列入视线,派消防战勤人员进行道路、水源的熟悉,制定施工现场灭火作战预案,并由辖区中队负责建立《建筑工程消防档案》。

二是抓关键。辖区中队要抓住建筑工程验收这个关键环节,同时参加灭火调研。作为主管灭火执勤战备的中队要与防火验收人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水源、道路、平面图、使用性质等有关灭火执勤备战的相关内容进行细致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为灭火战斗做好充分的准备。通过防火和灭火共同对该单位进行验收,促进该单位对消防工作的重视。验收合格后,辖区中队应完善该《建筑工程消防档案》,及时更新辖区单位详图。防火处应及时将列入重点管理的建筑工程批准文书抄送辖区中队存档、备查。

三、实行分角色管理,在重点单位监督中,发挥“协管员”作用。一是统一标准。防火处要及时将新批准的单位在支队网站通报,提出确认重点单位等级的初步意见。辖区消防中队要以防火的重点就是灭火的重点为原则,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及时派员调研,通过两级确认,确定辖区消防重点单位,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实行每季度公布制度。二是同抓共管。确认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后,辖区中队应派员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灭火抢险分工情况。指导单位制定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并负责审定,保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救预案与消防部队战训部门的灭火作战计划的衔接,协助辖区消防监督人员,督促单位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

总之,培养基层中队防消一体化警务工作模式是将消防监督执法警务工作和灭火救援勤务工作的有机结合,目的是实现效率、效益最大化,并没有超越部队共同职责范围。有利于弥补防火监督警力不足,避免失控漏管;有利于提高中队对重点单位熟悉的实际效果,避免火场上的盲目性;有利于火场一线指挥力量的增强,提高火灾扑救取胜的把握;有利于防火、战训人员业务素质的全面提高,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需要;有利于防火、战训干部的交流培养,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因此,在我们日常的灭火救援和防火监督管理中,只有统筹兼顾、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紧抓住灭火体现防火水平、防火提升灭火能力这一前提和基础,自觉并轨,有机融合,实现防火和灭火工作两不误、双丰收的突出成效。(左晶)

(责编:赵海林(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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