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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消防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15年11月10日14:47  来源:湖州消防支队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德清消防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日,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湖州消防支队德清大队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此次被命名的共有32家单位,德清大队是全省消防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德清大队把行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始终围绕强化监管效能、提升队伍形象为重点,通过摸实情、出实招,开展一系列监管服务举措,推进行风政风建设,大力营造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在执法中做到了执法严之有据、严之有理、严之有节、服务先行,在社会群众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工作中,大队在从严查处的同时,不断探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行"首查不罚,整改过程不罚、整改到位不罚和拒不整改再处罚"的人性化执法,推行执法与宣教并重的说理式执法,主动上门耐心讲解和劝说,从法律角度讲透法理,从事实角度讲明事理,从人情角度讲明情理,宣讲消防相关法规,从而达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预防一方的良好效果。通过开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到位负责人等担任行风监督员,与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制度,开展‘开门评警’、‘双述双评’活动,促建清廉消防。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德清大队以规范证据、程序为核心,出台了《一次性函告、沟通制度》、《按序办理制度》、《服务廉政反馈制度》等;以人性化执法为出发点,推行《首问责任制》、《消防工作十心》、《三个一点》、《现场踏勘制度》、《建筑设施合法性巡查制度》等;为防止和减少因自由裁量的空间过大而造成执法不公现象,大队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订《行政处罚量罚标准》,使同种违法行为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外罚幅度内,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合理。

  同时,德清大队区域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民宿经济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文明示范窗口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廉政建设等工作方面始终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大队还率先实施“一队双警”;率先建成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实施“站队合一”模式, 2013年3月分,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现场会在德清召开,“站队合一”成功经验得到了全省推广。更难得的是大队连续3年在全县开展的“万名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中位居执法类前列,实现了“鱼与熊掌兼得”。

  此次获此殊荣,既是对大队全体消防执法监督人员肯定和鼓舞,同时也是对大家工作的激励和鞭策。荣誉来之不易,大队官兵表示: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以饱满是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德清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编:代振莹(实习)、刘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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