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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方消防荣获省公安厅“集体三等功”表彰

2015年11月09日16:24  来源:贵州消防总队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贵州大方消防荣获省公安厅“集体三等功”表彰

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荣誉奖牌

  近日,贵州省公安厅召开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全省公安机关26个先进集体和4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毕节市大方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标兵”创建活动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得到高度肯定和赞扬,荣获省厅“集体三等功”表彰。

  近年来,大方县公安消防大队更新服务理念,推进一站式透明化服务,打造消防服务的“绿色通道”。大队“文明示范窗口”始终把职责实实在在地落实在行动上,紧紧围绕“便民、利民、务实、高效”的原则,以“办事提速增效、服务求好创优”为目标,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群众、推动跨越”为主题,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切实践行“三个坚持”,暨坚持阳光作业,提高执法效能;坚持一次性告知,全程接受监督;坚持公开承诺,杜绝不公、不廉行为,以实际行动创建了公安消防部队业务受理窗口的良好形象,并连续两次被省公安厅表彰授牌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同时,大方县公安消防大队窗口服务人员始终以为群众提供和谐、热心的服务为宗旨,积极打造“五心”服务,即热心招呼、耐心解释、细心询问、真心帮助、倾心解决,在办理消防手续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做到举止大方、谈吐文明、热心招呼、真诚服务,耐心向前来办事的人员进行解释和阐述,让群众真正清晰明了相关办理手续,切实让社会各界感受到服务窗口的温暖,树立了消防部队亲民的良好形象。

  据悉,2011年至今,大方县公安消防大队共计检查单位7801家,发现火灾隐患713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04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448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28份,责令“三停”单位51家。通过执法回访,群众对大队的执法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在毕节市所有的基层执法单位中排名第一。

(责编:郜碧澄(实习生)、刘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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