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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管理应重视性别差异

2018年06月19日15:40 |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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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消防应急管理应重视性别差异

江西景德镇“妈妈防火团”从1952年起至今,坚持“一日三查”和夜间巡逻鸣锣宣传防火,消除火灾隐患40多万处,扑灭居民初起火灾近千起。

编者按

由于传统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部分以女性为劳动主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多且忽视消防宣传教育等原因,女性往往面临更高的火灾风险。此外,受限于生理、心理、技能及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女性群体在面对火灾时也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据此,本文作者认为,消防应急管理应重视性别差异,通过部门联动开展多样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吸纳多层次女性参与消防事业,进一步提升女性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与应急逃生能力。

■ 浦天龙

近年来,应急管理面临的不确定性逐渐增多,火灾更成为最经常、最普遍的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灾害之一。据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相关数据,2001年~2018年4月末,共发生火灾近400万起,3万多人死亡,2.7万人致伤致残,直接财产损失高达近400亿元。受限于传统家务和社会劳动性别分工、生理、心理、技能及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女性在面对火灾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女性面对火灾事故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受限于传统家务和社会劳动性别分工、生理、心理、技能等因素的影响,女性群体在面对火灾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传统家务劳动中的性别分工导致女性更易接触生活用火用电等,从而面临更高的火灾风险。据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历年火灾统计数据可知,居民住宅火灾相对多发,伤亡人数最多,2017年1月~10月,住宅火灾发生数量占总数的43.5%。2001年至2017年,因炉具使用不当、油锅起火等生活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事故占当年全年火灾起数比重较大,最低与最高占比分别为2002年的15%和2007年的22.77%。由于传统家务劳动中的性别分工,整体而言,女性在住宅中停留时间更长、生活用火用电的频次更多,这也导致了女性面临着更高的火灾风险。例如,2016年7月18日下午,中国台湾省台中市雾峰区民宅中,65岁的洪姓妇女在厨房炒菜,在忘记关闭火源的情况下,前往客厅擦拭桌面,不料5分钟后厨房窜出大火,造成女儿、孙子、外孙死亡,教训极为惨痛。

——部分以女性为劳动主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多,且忽视消防宣传教育,导致女性遭遇生产性火灾风险较高。玩具、纺织等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活动较为灵活且投资较小,往往采取“作坊式”“封闭式”的生产管理模式,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这些企业本身的用人数量大且工作环境差, 极具火灾隐患,因而,发生火灾时, 女性面临的风险很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人员伤亡。例如,1993年11月19日发生在广东省深圳市致丽玩具厂的火灾(84人死亡,死者大多数是女性),2014年1月14日发生在浙江省温岭市台州大东鞋厂的火灾(16人死亡,死者大多数是女性)等。

——生理脆弱使得女性面对火灾时的逃生能力低于男性。据联合国相关数据显示,在自然灾害中,女性的死亡率是男性的四倍。女性相对弱势的生理条件,包括体力及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阶段表现出来的脆弱性均使得女性更难以对抗突如其来的火灾。与此同时,在火灾中逃生需要体力支撑,事实证明,当火灾发生时男性比女性更容易突破危险的障碍带逃生。

——心理承受能力较低致使女性面对火灾的应变能力较差。受灾人群的个体特征、认知水平、社会特质等是影响受灾人群能否实现安全疏散的重要因素。既有研究和相关实例均表明,在应对火灾时女性的紧张程度、慌乱程度以及从众性均高于男性。此外,社会文化中关于女性应该柔弱、顺从的规范,使得女性在面对危险情境的压力时,更多采取情绪取向型策略,而男性则被鼓励成为问题取向型,即想尽一切办法摆脱危险。

——相关知识技能的缺乏使得女性在有效防范与应急逃生中处于弱势。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的一项研究表明,在灾害发生时,受灾人群有无自身逃脱能力,有无自救和互救技能,直接对灾情有加重或减轻的作用。据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的一项调查研究,女性接触消防设备的机会和兴趣低于男性,加之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常被看作是“受保护”的对象,参加消防演习和培训的机会少于男性,使得女性有效防范火灾与应急逃生的能力相对低下。此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一项研究表明,人们关于应付火灾的知识越丰富,越有助于自身减轻心理压力,从而采取适应性行为。另外,女性的关注领域往往被限制在私人领域,例如,更关心孩子的养育、食物的健康等方面的自然责任,也使得女性接受消防教育与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

如何降低并减少火灾事故对女性的伤害

各级各地应急管理与其消防部门应重视性别差异,充分认识到两性在面对火灾事故时的差异性并充分考虑女性特点,采取多样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女性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与应急逃生的能力。这不仅是保障女性人身安全的需要,也是保卫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的需要,更是实现“国家总体安全观”的有力基础。

——部门联动开展多样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地应急管理与其消防部门以及妇联要作为枢纽性部门,协调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特别是针对女性群体的消防宣传工作。在此过程中,要注重女性的兴趣、喜好及受教育方式。例如,联合公安与其辖地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深入以女性为劳动主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强制提高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晓率,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予以监督;联合教育部门对各类学校结合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别是女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教育活动,并开设有针对性、分层次的消防课程以及组织开展逃生路线设计比赛、消防摄影绘画等作品大赛等活动;联合街道社区深入居民家中开展宣传活动,并开展社区女子消防运动会、女子灭火演练等。与此同时,各部门要建立以性别为视角的火灾事故统计数据;在火灾预防、救援、灾后恢复的各个环节,注重强化女性的心理教育并推动女性积极参与。

——广泛吸纳激励多层次女性参与消防事业。各级各地应急管理与其消防部门要联合妇联、团委、文明办等有关部门,采取表彰奖励、积分落户等全方位的激励模式吸纳多层次的女性主动参与消防事业、广泛投身消防志愿服务,实践“全民消防”,使她们在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享关照、社会上受尊重。要充分发挥女性的主观能动性,探索女性消防志愿服务组织“民办官助”模式,并适时对她们进行消防知识及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强化她们的业务素质,让她们在“助人自助”的浓厚氛围下,开展宣传教育、查改火患等方面的活动,减少火灾事故给女性乃至全社会造成的损害。与此同时,重点表彰在消防志愿服务工作中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比如,江西省景德镇市的 “妈妈防火团”,以家庭妇女、退休女干部及职工为主体,通过“一日三查”和夜间巡逻鸣锣宣传防火,消除火灾隐患40多万处,保护一方平安,曾得到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的高度认可与点赞,还曾被公安部授予首届全国“119消防奖”先进集体。

(作者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人民智库研究员)

(责编:孙嘉伟(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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