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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织里镇两家居住出租房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遭处罚

2016年07月13日14:3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消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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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织里镇两家居住出租房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遭处罚

人民消防网湖州7月13日电 “出租房一楼楼梯内十几辆电瓶车违规交叉停放,不但堵塞消防安全通道,且违规充电存在严重火灾安全隐患”,7月11日下午,湖州织里镇两家居住出租房涉嫌违反新《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承租人分别被处以200元罚款。这也是自7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以来,全市首例居住出租房电瓶车违规停放处罚的案例。

当天下午,湖州织里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联合湖州电视台、湖州阿奇讲事件媒体记者,深入执法一线,开展居住出租房随警跟踪曝光电瓶车违法行为活动,通过集中曝光,以此推动居民群众加强电瓶车使用管理。

15时20分,媒体记者跟随大队监督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位于织里镇富民南路101号居住出租房,推开居住出租房一楼大门,眼前的一幕,让检查人员大吃一惊,11辆电瓶车纵横交叉违规停放楼梯处,且3辆电瓶车违规充电,存在严重火灾安全隐患。无独有偶,15时53分,检查人员在对位于中华路与织里北路交叉口居住出租房检查中,该居住出租房一楼楼道内两侧同样违规停放电瓶车和充电,致使原本四五米宽的消防通道,仅剩一米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在讲明火灾安全隐患严重性的同时,对两家居住出租房承租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整改,并根据新《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电瓶车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以其轻便、灵活、省力、操作简易等优点,成为居民群众近距离出行代步的重要短途交通工具。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近年来,全国各地居住出租房因电瓶车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新《条例》的实施,对加强居住出租房电瓶车充电、停放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约束和管理。”检查中织里大队副大队长方盛荣如是说道。

检查中,针对两家居住出租房存在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媒体记者进行了全程拍摄,并在接下来的节目中进行曝光。在此,织里消防大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下一步,织里消防大队将联合媒体记者持续加大居住出租房、小区电瓶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同时,鼓励发动居民群众,通过“96119”举报热线、官方微博、微信等途径,举报电瓶车违法行为,形成强烈的社会舆论高压氛围,全面推动电瓶车消防安全治理。(柏庆收 )

(责编:马愿(实习生)、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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