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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防深化“放管服”改革 出台十五條便民新舉措

2018年09月07日16:15 | 來源:中國消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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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四川消防深化“放管服”改革 出台十五條便民新舉措

為深入貫徹落實四川省委、省政府關於“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適應社會經濟發展要求,全面深化消防行政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消防行政服務能力,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結合實際,於8月26日制定出台《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十五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取消部分審批、下放審批權限、簡化申報材料、壓縮時限比例、優化便民服務”五個方面進一步改革消防行政審批工作,切實回應群眾和企業的新期待、新要求。同時,制定一系列改革配套制度,規范工作規程和標准,確保公共消防安全監管能力大提升,服務保障大優化。

取消部分審批

實行“窗口馬上辦”和“網上快捷辦”

據介紹,為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此次“放管服”改革中的一個重要舉措是,四川省將取消一定范圍的消防行政審批、技術審查,全面壓縮審批時限。

大家熟知的公眾聚集場所,例如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商場、市場等,在投入使用、營業前要首先接受消防安全檢查(俗稱“開檢”)。之前“開檢”存在場所規模限定不夠明確的問題,此次《措施》中明確:建筑面積50平米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和建筑面積300平米以下的其它公眾聚集場所,可不再申請“開檢”。

其次是“取消一定范圍的技術審查”。《措施》中明確將實行“窗口馬上辦”和“網上快捷辦”相結合,到消防受理窗口進行消防設計、驗收備案,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消防受理窗口當場登記受理,並出具備案憑証,未被確定為檢查對象的,當場辦結。確定為檢查對象的,消防機構進行設計備案形式檢查和驗收備案現場檢查,及時公布檢查結果,做到“最多跑一次”﹔申報單位還可以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此外,四川消防也在審批時限、抽查比例上進行壓縮,著力提升辦理效率。明確將行政審批時限縮全部縮減至法定時限的50%,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驗收備案抽查比例統一下調30%。

下放審批權限

行政審批大部分下放至縣(市、區)

從便民利民的角度出發,為了盡量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路,將下放審批權限,具體有以下三個方面:

按照“屬地辦理、部門一致、放管適度、監管有力”的原則,此次“放管服”改革,一是將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權限下放。《措施》明確,除涉及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外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項目全部由工程屬地大隊管轄。

其次,是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權限的下放。由縣(市、區)級規劃部門出具規劃許可証的、縣(市、區)級發改部門確定為重點建設項目的和涉及縣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工程項目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權限下放至工程屬地大隊管轄。

最后,是公眾聚集場所“開檢”權限的下放。除市級列管的重點單位以及在向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報消防驗收(備案)時一並申請“開檢”的項目,其余公眾聚集場所的“開檢”全部下放屬地大隊管轄。

簡化申報材料

首次推出“容缺后補”機制

對於法律規定必須審批的項目,四川省在簡化申報材料上下功夫,減免、精簡部分申報材料,創新推出“容缺后補”機制,為企業減負。

《措施》中明確,對於行政審批服務中的申報材料,能夠通過內部自查、主動查詢或現場核查到的,不再要求群眾必須提供紙質証明材料,避免辦事群眾來回跑。在精簡部分申報材料方面,建設工程申報消防驗收和消防驗收備案,將不再需要提供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証明文件等3項材料,簡化為提供以上產品、材料的基本清單,交由消防部門通過內部核實、部門查詢等方式核實。場所“開檢”將不再需要消防安全制度等5項材料,簡化為對場所實地檢查時進行核查。在提交材料時,因辦理結果不合格而重新申報的,不需提供原已審查合格的資料,簡化為提供申報表和補正材料。

針對某些審核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暫時缺少的情況,四川省還首次推出“容缺后補”機制。《措施》明確暫未提供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証明和資質等級証明文件,其他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材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容缺后補”服務,預先辦理申報事項相關工作,加快審批速度。“容缺后補”機制的創新,將更加方便群眾辦理消防行政審批,不僅少跑了路,而且提高了辦事效率。另外,將推行工程圖紙電子化,方便群眾提交。

優化便民服務

消防行政審批實現網上辦

本次“放管服”改革,還創新推出了“預先服務”“異地受理”“網上辦理”“免費郵寄服務”優化便民服務,真正做到讓群眾少跑路。

以往工作中,部分小型單位場所在進行二次裝修前無法取得由住建部門頒發的施工許可証,導致消防設計備案以及后續其它審批手續無法辦理。為有效解決“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前置約束難題,創新推出“預先服務”機制,《措施》明確,對於未取得相關証明的項目,經申請可先行對資料和消防設計文件進行技術審查服務並出具服務意見。

在“實行異地”“免費郵寄服務”這兩項便民服務方面,《措施》明確,申請人可就近在本市任一消防受理窗口申請市級項目,也可在支隊受理窗口申請任一區縣級項目。根據申請人申請,免費提供郵寄服務,行政審批決定文書送達可免費郵寄和快遞送達。

四川省還將利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方式,逐步實現消防行政審批網上申請、網上辦理,辦理進度、辦理結果等信息網上實時查詢。目前,總隊開發的“消防行政審批服務平台”和手機APP程序正在試運行。系統平台成熟以后,將與省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實現網上申報、預受理、承辦、查閱、公開等功能,實時推送和反饋辦理狀態和結果,用信息化手段優化辦事流程,真正實現“建成一張網,辦成所有事”。

“放”“管”結合

出台配套制度確保各項工作全面貫徹

據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放管服”改革是為簡政放權“做減法”、為加強監管“做加法”、為優化服務“做乘法”。“放”不是目的,通過“簡政放權”,推動職能的轉變、流程的優化、效能的提升才是目的。

為確保管理權限承接更順暢,服務質量更優化,在改革過程中,四川消防始終牢牢樹立了“三個理念”:一是放權不放責,放管相結合。例如“建筑面積50平米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和建筑面積300平米以下的其它公眾聚集場所,可不再申請開檢”,並不是對這類場所放任不理、不再監管。公安派出所等相關部門還是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二是放要放到位、接要接得好。將採取業務培訓、編發指導手冊等多種靈活形式,幫助基層做好權限承接工作,確保權力下放規范有序,后續監管及時到位。同時,要求各地採取支隊范圍內集中調警等機制,加大技術指導力度,根據基層單位申請或直接指派業務骨干參與大型或復雜行政審批項目的技術審查,也可採取聘請專家參與等方式作,確保審批質量。三是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確保權責一致。針對基層的審批權力變大了,是否會滋生腐敗問題,也進行了深入的思考,之后將推廣應用行政審批業務平台,並出台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加強對各項審批全過程的跟蹤、制約和抽查、考評,進一步暢通民意反饋渠道,做到公開、公正和透明,讓所有行政審批行為在陽光下運行。

附:一圖了解《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十五條措施》

(責編:皇甫尚華(實習生)、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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