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湖州消防支隊德清大隊被省公安廳命名為“全省公安機關執法示范單位”,此次被命名的共有32家單位,德清大隊是全省消防系統唯一一家獲此殊榮的單位。
近年來,德清大隊把行風建設作為重要內容來抓,始終圍繞強化監管效能、提升隊伍形象為重點,通過摸實情、出實招,開展一系列監管服務舉措,推進行風政風建設,大力營造了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的良好氛圍,在執法中做到了執法嚴之有據、嚴之有理、嚴之有節、服務先行,在社會群眾中樹立了較高的威信。工作中,大隊在從嚴查處的同時,不斷探索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實行"首查不罰,整改過程不罰、整改到位不罰和拒不整改再處罰"的人性化執法,推行執法與宣教並重的說理式執法,主動上門耐心講解和勸說,從法律角度講透法理,從事實角度講明事理,從人情角度講明情理,宣講消防相關法規,從而達到了查處一件、教育一片、預防一方的良好效果。通過開展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到位負責人等擔任行風監督員,與檢察院建立預防職務犯罪聯絡制度,開展‘開門評警’、‘雙述雙評’活動,促建清廉消防。
為進一步推進執法規范化,德清大隊以規范証據、程序為核心,出台了《一次性函告、溝通制度》、《按序辦理制度》、《服務廉政反饋制度》等﹔以人性化執法為出發點,推行《首問責任制》、《消防工作十心》、《三個一點》、《現場踏勘制度》、《建筑設施合法性巡查制度》等﹔為防止和減少因自由裁量的空間過大而造成執法不公現象,大隊結合上級文件精神,制訂《行政處罰量罰標准》,使同種違法行為同類型的企業在同一外罰幅度內,確保執法公正、公平、合理。
同時,德清大隊區域性火災隱患專項整治、重大火災隱患整治、民宿經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文明示范窗口建設、執法規范化建設、執法廉政建設等工作方面始終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大隊還率先實施“一隊雙警”﹔率先建成鄉鎮消防綜合應急救援隊,實施“站隊合一”模式, 2013年3月分,全省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現場會在德清召開,“站隊合一”成功經驗得到了全省推廣。更難得的是大隊連續3年在全縣開展的“萬名群眾評議機關”活動中位居執法類前列,實現了“魚與熊掌兼得”。
此次獲此殊榮,既是對大隊全體消防執法監督人員肯定和鼓舞,同時也是對大家工作的激勵和鞭策。榮譽來之不易,大隊官兵表示:將以此次榮譽為契機,立足本職,愛崗敬業,以飽滿是熱情投入到工作中去,為德清縣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